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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2018级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配合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目标,满足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能源与资源开发利用、海防现代化建设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适应世界海洋产业及船舶工业的发展趋势,用严谨和有效的教学计划培养和教育本专业的学术,使他们成为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里具有国际视野的科研和管理高级人才。

       培养目标与方向以创新型国家建设及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高端海洋工程创新型人才等需求为导向;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精神;落实“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发展战略;在加强数理基础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遵循“打好扎实的理论基础、培养实践和创新能力、拓宽专业且反映学科特点”的原则;注重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与人格养成四位一体。

       本专业设船舶与海洋工程和轮机工程两个培养方向。给学生全面而扎实的专业培养和教育,使他们具备在全球社会、经济、环境的范畴中规划船舶与海洋工程或轮机工程项目的意识,具备用扎实的数、理和工程学知识,进行产品设计开发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具备终身学习、主动适应学科发展和渗入其他学科领域的意识和能力,使他们作为现代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引领者,长期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及轮机工程的相关产业、学术界和政府职能部门服务。

二、规范与要求

       按照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要求,船舶与海洋工程的专业人才应该具备以下知识背景、能力要求和职业素养:

A 知识架构

A1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的基本知识——要求学生在基础教育所达到的知识水平上实现进一步的提升。

A2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入门知识——借助于某一个学科的某些片断,通过短暂的学术探索,让学生接触到这个学科的研究方法,而不是要学生学习经过简化的、较为完整的学科概论或常识。

A3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前沿知识——这些知识应与社会和个人生活紧密联系,有助于学生提高科学素养和工程意识。

A4数学或逻辑学的基础知识——在基础教育水平之上,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定量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

A5掌握本专业所需物理、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A6掌握本专业所学的各门力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各种基本力学实验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A7掌握本专业从业应具备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计算分析、设计、制造和管理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A8掌握船舶与海洋工程或轮机工程实验的基本知识、方法和规程,掌握实验仪器和设备基本测试或工作原理;

A9专业以外对本专业有用的知识的学习。

B 能力要求

B1清晰思考和用语言文字准确表达的能力;

B2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B3批判性思考和创造性工作的能力;

B4与不同类型的人合作共事的能力,协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

B5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初步审美能力;

B6至少一种外语的应用能力;

B7使学生认识到终生学习的必要性,并使学生具有这样的能力;

B8使学生了解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的工程决策对地球、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B9在船舶与海洋工程或轮机工程中,应用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理论知识的能力;

B10在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中应用流体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或轮机工程等专业技术知识的能力;

B11能够依据船舶与海洋工程或轮机工程领域中的实验目的要求,组织设计实验、实现实验过程、进行数据统计和实验分析、分析并得到实验结果的能力;

B12用专业软件进行设计的经验,团队设计的经验并有书面和口头的报告能力;

B13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或轮机工程产品、设备或某子系统的设计能力;

C 素质养成

C1志存高远、意志坚强——以传承文明、探求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为己任,矢志不渝;

C2刻苦务实、精勤进取——脚踏实地,不慕虚名;勤奋努力,追求卓越;

C3身心和谐、视野开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有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心态和宽阔的国际化视野;

C4思维敏捷、乐于创新——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对于推陈出新怀有浓厚的兴趣,富有探索精神并渴望解决问题;

C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把握机遇,敢于挑战,并勇于面对挫折和失败;

C6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和对本专业的责任心与使命感;

C7 具有较宽的学科背景和综合素养。

三、课程体系构成(详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1、通识教育课程(37学分)

       通识教育课程由三部分组成,即公共课程、通识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实践,共37个学分。公共课程含思想政治类课程、英语、体育等23学分;通识核心课程最低要求12学分,包括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模块课程及院通识必修课程(《工程经济学》);通识教育实践2学分。

2、基础教学课程(51学分)

       基础教学课程是本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和轮机工程两个专业方向都相同的必修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化学、程序设计思想与方法、工程学导论、概率统计、大学物理、数据结构、理论力学、数理方法、基本电路理论、材料力学和船舶与海洋工程导论。

3、专业核心课程(船舶35学分 / 轮机31学分)

       专业核心课程是船舶与海洋工程或轮机工程专业方向的必修课,其中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是35学分,包括船舶流体力学、船舶原理、船舶结构力学、船舶动力系统、船舶设计原理等必修课程。轮机工程方向是31学分,包括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船舶原理与结构、船舶主机、热工测试技术、船舶动力装置及轮机自动化等课程。

4、专业选修课程(船舶6学分 / 轮机14学分)

       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专业选修课设两个模块,即高新船舶方向和海洋工程方向。每位学生须选定一个方向,至少修满该方向的6学分,多于6学分的课程学分可冲抵个性化教育课程。轮机工程方向专业选修课至少修满14学分。

5、专业实践课程(船舶30学分 / 轮机25学分)

       本专业注重学生的实践环节的教育,要求学生完成实验性必修课6-8学分(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8学分,轮机工程方向6学分),实验性选修课4学分。参加军训、工程实践、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习实践环节(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18学分,轮机工程方向15学分)。

6、个性化教育课程

       个性化教育课程是学生可任意选修的课程,全部修业期间需修满6学分。学分来源为除本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育课程三个模块要求的必修和选修学分之外的所有课程的学分。如,二专课程学分、任选课程学分、本专业限选模块修满学分要求后多修读的学分、部分专业提供的没有学分要求的专业选修课、大学英语、认可学分的PRP等课外科技、学科竞赛和实践创新项目等。

7、交叉模块

        根据学校提供的交叉课程选修6学分。

四、学制、毕业条件与学位

       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取得规定的学分(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171学分;轮机工程方向170学分)后提前毕业,也允许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超过六年。

       学生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及教学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德、智、体考核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一览表

1. 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课程设置一览表

2. 轮机工程方向课程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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